云龙县2023年绿美城市建设项目EPC

云龙县年绿美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ylzbjs-1-3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龙县年绿美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公园:4个;建设绿道2条米;道路景观节点打造平方米;苗圃基地建设3公顷:绿美街区街道4处;绿美社区7个。本项目总投资.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云龙县年绿美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云龙县年绿美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

3.2.1.2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同时应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详见《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

配备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园林专业、建筑专业等,结构专业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建筑专业负责人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各类别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

3.2.5拟派人员承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相应承诺;

3.2.6本项目项目组所有人员(含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具有一个年1月至今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总投资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或园林绿化或绿美城市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含在建业绩)。

施工业绩:具有一个年1月至今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总投资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或房建类或园林绿化或绿美城市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含在建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年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联合体投标的,只要求牵头人负责提供。

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由设计缺陷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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